•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财政局招聘工程造价评审1人公告
  • 2023-06-19 15: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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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 岗位和人数:工程造价专职评审技术人员1人。

(二) 职责: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评审及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对建设单位送审项目资料收集、审核、移交评审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

2、对评审中介机构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经济、技术复核;

3、竣工结(决)算项目前期资料收集、督促、上报等;

4、组织评审中介机构对评审项目现场踏勘、取证等;

5、对审核后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建立项目档案库;

6、协助科室领导完成其他事宜。

(三)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

二、相关条件及要求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

2、具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45周岁以下,须持有二级建造师、全国造价员及以上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

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相关计价软件;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4、具有本地户籍者优先。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个人有执业和信用等不良记录的。

(三)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等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 政审:由噶尔县财政局组织政审。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噶尔县财政局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签订《试用协议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甲乙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 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噶尔县财政局和噶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三) 聘用人员的薪酬为:年薪24万元整(包含五险一金)。

(四) 休假:每年可享受60天假期。

四、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11:00时至13: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

现场报名:报名者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报名地点:噶尔县财政局办公楼 。